一、起草背景
原《雅安市雨城區中心城區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砂石管理暫行辦法》到期失效。雨城區大興、草壩片區等雨城區中心城區多個房地產開發項目、政府投資項目正在開工建設或開工在即,項目工程用地范圍內地下砂石資源管理混亂。為切實規范砂石資源開發利用行為,有效防范各類涉砂違法行為滋生,嚴格保護生態環境,維護砂石市場公平、公正、有序,防止國有資源流失,切實強化雨城區中心城區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砂石資源管理,急需出臺新的砂石管理辦法。市國土資源局認真總結了原砂石管理暫行辦法存在的不足,結合我市實際,重新起草制定了本辦法。
二、有關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山鑿石、采挖砂、石、土等礦產資源適用法律問題的復函》(國土資函〔1998〕190號)、《國土資源部關于解釋工程施工采挖砂、石、土礦產資源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土資函〔1999〕404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本辦法共十九條,規范雅安市雨城區中心城區砂石開采、加工、銷售、運輸、堆放等行為。
(一)明確了砂石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而改變。砂石屬于國有資產;明確了本辦法所指砂石的范疇。
(二)明確了市政府設立砂石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砂石管理辦公室在市國土資源局,明確了砂石管理辦公室的職責。
(三)明確了建設項目宗地紅線范圍內因工程需要開采出的砂石資源的管理、運輸、堆放等具體管理制度及處置方式。
(四)明確了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及相關法律責任。明確了雨城區人民政府的屬地管理責任、砂石管理辦公室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日常監督管理責任。
(五)明確了對負有監督管理責任的單位或個人在砂石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的,應承擔的相關法律責任。
(轉自雅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門戶網站)